皇冠大車隊「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
車隊的『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您都瞭解了嗎?
此篇文章整理關於『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的相關資訊供您參考。
交通部於 2023-05-08 公告,因應公路法第六十五條第三項條文將於今年6月15日施行,
所有計程車客運業,皆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其最低投保金額,由交通部定之。
常見 Q&A :
Q1:計程車(車行/合作社/個人行)投保旅客責任保險之最低投保金額。
A1:
(一)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每名乘客新臺幣150萬元以上之旅客責任保險(含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費用)。(依據:公路法第65條第3項、交通部112年5月8日交路字第1120012471號公告)
皇冠大車隊為確保乘客權益,降低駕駛人理賠風險,旅客險保額要求為每人新台幣500萬元。
(二)上述保險金額涵蓋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費用,倘保險範圍未涵蓋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費用,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額度不足150萬元,應予加保補足。
*註:本車隊倘保險範圍未涵蓋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費用,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額度不足500萬元,應予加保補足。
Q2:計程車客運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係適用「汽車旅客責任保險」,或是「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
A2:
(一)「汽車旅客責任保險」及「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依公路主管機關認定其他汽車運輸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實務,均合於公路法第65條第3項規定。
(二)依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說明,「汽車旅客責任保險」係由車主按每輛車向保險公司投保,與現行強制車險作業相同,其承保對象包含法人及個人;「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係由旅客運送業投保,其承保對象以法人為限,且實務有保險期間累積最高賠償金額約定。
Q3:加入車隊的計程車,已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辦法投保旅客責任險,是否還需另外投保?
A3:
(一)112年6月14日前已參加車隊駕駛人,由車隊提供目前符合本部公告(每名乘客至少150萬元旅客責任保險,含死亡、失能、傷害醫療費用)之保險證明文件,於保險期間結束前均屬有效,得不需另行投保。
(二)車隊駕駛人如為靠行駕駛,取得前述車隊提供保險證明文件後,應將該投保證明文件影本提供車行留存,俾供車行接受公路主管機關查核。
(三)自112年6月15日起,計程車旅客責任保險投保責任回歸計程車客運業,
因此,車隊駕駛人在車隊原已投保之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到期後(即前述車隊提供保險證明文件所載保險期間到期後),即回歸車行統一投保,或以個別車輛投保。
*註:本車隊112年06月15日起依法回歸車行投保,倘保險範圍未涵蓋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費用,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額度不足500萬元,應予加保補足。
Q4:參加車隊之車輛中途退隊,其旅客責任險應如何處理。
A4:
(一)為使計程車客運業者知悉所屬或靠行車輛是否已有投保旅客責任險,駕駛人須持自己或參加車隊之相關保險憑證(例如提供投保證明文件)予營業車輛所屬車行,作為車行考量判斷該車輛是否應再投保旅客責任險。
(二)若駕駛人退出車隊時,車隊及駕駛人應通知車輛所屬車行知悉,俾利車行對退隊之車輛投保旅客責任險。
Q5:倘車行或車隊投保之旅客責任險訂有保險期間累積最高賠償金額約定(或投保未達規定額度),是否符合規定。
A5:交通部已協調金管會及產險公會轉知各保險公司,倘將逾保險期間累積最高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應通知要保人增加投保金額,以符合規定;
對於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費用之最低投保金額,亦需符合規定。
Q6:倘車隊投保之旅客責任險只有包含車隊派遣搭載之乘客,不包含路招攬客,是否符合規定。
A6:公路法規定投保之旅客責任保險,應使計程車合法承載之旅客,皆可受到所投保之旅客責任險保障。
Q7:部分保險公司要求旅客責任險需搭配第三人責任險共同投保是否適法。
A7:產險公會表示,旅客責任險為主險,可單獨承保,該公會已加強宣導;倘有類似情況發生,可將投保公司、承辦人員及車牌號碼等資訊提供該公會協助查明。
Q8:交通部公告旅客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為每名乘客150萬元,車隊要求加入車輛必須投保至500萬元,是否合理。
A8:車隊基於服務品牌形象及風險承擔能力,倘認為150萬元額度不足,可另向保險公司加保。
皇冠大車隊為了更進一步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一旦發生意外時減輕賠償負擔,
我們建議您自行或透過所屬之計程車客運業者(車行、個人車行、合作社),將投保金額提高到新台幣500萬元以上。
Q9:計程車均需投保旅客責任險後,投保件數增加,保費是否會下降。
A9:產險公會表示,不論是「汽車旅客責任保險」或「旅客運送業責任保險」,均需視全數計程車均投保後,依保險公司損失率及實際損失經驗檢視修正,目前尚無法估算旅客責任險保費可調整金額。
Q10:自何時起,未依規定投保計程車旅客責任保險會受罰,暨其罰鍰金額。
A10:依公路法第65條第3項及第81項規定,自112年6月15日起,計程車客運業未依旨揭公告最低投保金額投保旅客責任保險,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以上取自於交通部 112年6月資料佐證
*註:皇冠大車隊為確保乘客權益,降低駕駛人理賠風險,本車隊倘保險範圍未涵蓋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費用,或傷害醫療費用保險額度不足500萬元,應予加保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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